| 邵阳市多部门联动护航“家电下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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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4 09:47 文章来源: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进一步明确“家电下乡”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相关部门职责和工作纪律,推广“家电下乡”工作。
自年初启动“家电下乡”至今,全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09万台,实现销售额5000多万元,直接争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780万元,现已发放到位补贴240万元。《通知》在进一步明确各级相关部门职责的同时,要求中标企业及其区域办事机构必须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认真履行投标时的承诺。销售网点必须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
《通知》重点对“家电下乡”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对出现不良行为的销售企业及所属备案网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对不按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推诿拖拉、不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任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单位相关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单位或个人以备案等工作为条件向企业收费或收受财物的行为,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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