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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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0 08:52 文章来源: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市商务局(屠宰办):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七厅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促进各地活动的开展,3月24日至27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商务、畜牧、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重点对邵东、隆回、新宁、新邵等县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在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市都成立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隆回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新邵、新宁安排专项整治经费,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二是宣传声势较大。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以及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专项整治和生猪屠宰法规。新宁县分管副县长发表了电视讲话,新邵、洞口等县电视台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导,隆回县组织专题宣传车深入26个乡镇宣传,效果很好。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了举报投诉、舆论监督等相关制度。四是重拳出击。各地都集中人力、物力,对薄弱环节和疑难死角加大整治力度。五是规范屠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地都能按照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市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屠宰场的管理,建立和不断完善生猪入场检查验收、生猪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缺陷产品召回、污水处理制度等6项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生猪产品流向等都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对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内发现的病死猪病害猪和经检验不合作的生猪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登记,实现生猪肉品质量可追溯。各地还结合屠宰场的重新验收换证,督促屠宰场做好营业执照、动检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办理、年检。为加强出场肉品的安全管理,各地都严把生猪进场检疫关和肉品出场检验关,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关。隆回、新邵等县长期坚持屠商挂牌经营,肉品安全管理规范,邵东、新宁、邵阳、绥宁、城步县市场准入把关严格,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票证、印章齐全。
前段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比较原始;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简陋;三是超市、学校、宾馆等单位销售、使用肉品的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县部门配合欠紧密,个别部门监管不力。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开展,各地务必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针对前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屠宰场硬件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的力度。同时,要切实加强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建立保障肉类消费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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