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屠宰工作情况汇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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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5 10:10 文章来源: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以及省商务厅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年1-8月份,县以上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 34.5万头,同比增长6.8 %,屠宰市场平稳,各方面比较满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主要工作
1、扎实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
省商务厅等省七厅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我局立即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为组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畜牧、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整个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为使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部门分工、主要措施以及时间安排等。为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整治工作期间,全市定点屠宰场都悬挂了一幅宣传横幅,张贴挂图50余张,报纸、电视等媒体发表、播出新闻20余篇。新宁、隆回、武冈等县市政府领导还发表了电视讲话。市商务局还利用市政府组织的3.15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2000余份宣传资料。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始终把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苗头,坚决查处。活动期间,市商务局组织了三次集中整治行动,每次行动都由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对发现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各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到市场、超市、医院、宾馆等场所开展检查。据统计,整个活动期间,全市共查处私屠滥宰窝点5个,查处不合格肉品2500余公斤。通过整治,我市屠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老百姓的肉类消费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2、做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市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首先,我们加强了自身学习。市商务局于8月初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屠宰管理、屠宰执法和市城区屠宰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并对新、旧《条例》的变化、商务部门的职责、违法行为的处罚等进行重点讲解,使大家进一步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场都悬挂一幅纪念新《新例》实施一周年的宣传横幅,市本级及新宁、隆回等县还利用商务部制作的宣传材料,在当地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效果很好,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市商务局还在市城区七大超市开辟宣传专栏,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识别病害肉、科学食用肉品常识,受到消费者好评。由于我市对新《条例》实施一周年活动重视,实现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自律意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3、做好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工作。
今年,我市对无害化处理工作抓得很紧,一是及时拨付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春节过后,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县市及市本级屠宰场。二是加强指导。今年6月份,市商务局就无害化处理工作专门到各县市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各地在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的情况,及时总结搞得好的经验。如武冈市商务局对无害化处理高度重视,各项资料记录完备、整理规范,我们将其经验及时向全市推介,促进了全市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三是开展培训。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经省商务厅批准,我们于8月上旬组织了一期肉品品质检验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县市区商务局分管领导、屠宰办主任、乡镇以上定点屠宰场负责人或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共80余人,通过三天培训,除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屠宰法规外,重点学习了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政策法规及实际操作,参观考察隆回县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通过学习,提高了全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屠宰加工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管理水平,普遍反映很好。四是搞好2007年11月至2008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对全市的清算结果,我们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的名义,联合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作了报告。
4、完成县以上屠宰场重新授牌、换证工作。
按照《条例》以及商务部、省商务厅的要求,我市认真作好屠宰场的重新审定、授牌、换证工作。从去年底开始,市商务局就布置全市的重新审核工作,各县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对原有定点屠宰场进行自查,对基本符合《条例》要求的企业,经同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向市政府申请重新授牌、换证。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条例》的规定,市政府组织商务、环保、畜牧、工商等部门,对各县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查,最后报经省商务厅备案、市政府发文,批准13个屠宰场为定点屠宰场,并及时进行授牌和发证。部分县现正在开展乡镇屠宰场的重新授牌、发证工作。
5、加强肉类消费安全管理。
一是进一步健全保障肉类消费安全的各项制度。全市乡镇以上定点屠宰场均建立了生猪进场检验、验收、卫生和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肉品检验、台帐登记等制度,并上了墙。二是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监督力度。市商务局建立了对屠宰场巡查制度,经常派人到各屠宰场明察暗访,既了解各场的生猪行情,又观察是否存在屠宰病害猪、注水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屠宰执法队伍处理,有效地防止屠宰场出场不合格肉品的行为。同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出场肉品监督力度。今年3月,畜牧部门发现市城区一家屠宰场从外地调进的40多头疑似“瘦肉精”生猪,经检疫检验确诊后,市商务局会同畜牧部门立即对这批生猪进行查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了一场特大肉类消费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市场巡查。我市取消生猪屠宰“一票制”管理模式后,商务、畜牧、工商、卫生等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担负起屠宰市场监管责任。市商务局在加强对屠宰场监管的同时,加大私屠滥宰打击力度,对容易发生私屠滥宰的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经常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私宰苗头,立即进行查处,现在,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6、搞好屠宰市场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上半年,屠宰市场出现猪源过剩、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针对屠宰市场的变化,我们经常深入屠宰场了解生猪供求情况,同屠宰企业共同分析市场行情、预测发展趋势,指导屠宰企业在猪源过剩、价格偏低情况下的经营策略,并写了一篇专题调研材料,2篇供求信息在报纸刊登,并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报送。对商务部、省商务厅要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屠宰企业上报的各种信息,我们均进行认真布置,信息报送工作基本正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前希我市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定点屠宰场设施简单落后。今年,我们虽然抓了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但发展速度还较慢,屠宰场的硬件设施还没有根本改观。
2、部分屠宰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主要是肉品安全追溯体系欠完善,部分企业台帐登记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
3、屠宰监管执法力量弱、经费紧张。我市屠宰监管执法基本是屠宰管理人员,还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监管执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点。特别是屠宰管理收费取消后,失去经费保障,在当地财政十分困难情况下,安排专门经费难度很大,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4、乡镇屠宰管理难度大。部分县的乡镇屠宰管理由于政策执行有偏差、各种矛盾协调处理困难、执法检查等方面原因,引起部分屠商不满,甚至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三、下段工作及建议
1、进一步规范屠宰执法。最近,我局已向省厅申请列入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市,现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希望得到省厅的大力支持,以解决我市屠宰执法无专门机构、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
2、积极推动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我们已对定点屠宰场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要求,力争今年有三分之一的定点场安装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以提高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水平。
3、进一步规范乡镇定点管理。要按照省政府《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定点管理,只有具备条件、且有必要设置乡镇场的地方,才规划场点。同时,要协调处理好过去设场过程中的矛盾,使已设但瘫痪的场点尽快恢复屠宰业务,对无设场必要、且条件差、矛盾太大的场点应予撤销。
4、屠宰管理收费取消后,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建议省厅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督促各地将屠宰管理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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